法律问答

电动车被交警大队收走了怎么取车

行政处罚
2023-06-06 16: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动车被拖走后去拖车的交警队处理。电动车被拖走代表存在违法行为,所以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一般在缴纳罚款之后,就会让当事人取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电动车被拖走一般要去所在区域的交警队取车。当事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车钥匙去公告牌上指示地点取车,不需要缴纳费用,通常情况下要取回都需要到所在区域的交警队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电动车被城管拖走了取车流程如下:
    1.准备好取车所需的证件复印件。电动车一般需要复印身份证、行驶证或合格证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2.凭身份证在取号机领取号码排队,到相应的窗口进行业务办理;
    3.交纳相应的罚款,有需要的要接受交通安全宣传片教育,完成试卷后取回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