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投诉武昌出租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6 16: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投诉出租车:拨打出租车运营卡片上的投诉电话;根据出租车车身写明的出租车公司,拨打114查询该公司电话进行投诉;拨打市长热线或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诉;现场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出租车的投诉电话是
    12328、12345等热线电话。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管,可利用收集到的投诉电话等信息,建立健全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的信誉信息收集制度,完善和提高出租车的服务水平。
    法律依据: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三十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充分利用
    12328、12345等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建立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收集制度。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并建立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 出租车拒载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
    法律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二)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
    (四)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五)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本条前款违法行为的,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情节严重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延期注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