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班后不加班,是否不服从工作安排,被辞退?

无故辞退
2023-06-06 16: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加班被辞退的,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同时在办理辞退手续时,要用人单位给出辞退的原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的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不加班不算不服从工作安排,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强制安排员工加班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加班时间规定是加班每日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有特殊原因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加班,或者强迫加班,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可依据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同,除此之外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 不加班一般不算不服从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劳动者对不符合规定的加班是有拒绝的权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