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对方不签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是对方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起,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