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地干活的时候受伤了,两条腿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好转了,左腿会有残疾,右腿明年拆钢板,现在在家恢复中,老板答应三个月后私了,但现在已过三个月,老板又说等复查了之后再处理,中途没有支付医药费,也没有支付生活费,其他费用,现在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6-06 18: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工伤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遭遇工伤后当事人能请求下列工伤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职工骨折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赔偿范围包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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