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向xxx惠贷款3万嗯分36期还款一个月还的一千三百七十多块钱然后总共还还款的话下来是个四万九千多我想知道他这个利息属不属于高利贷

民间借贷
2023-06-06 18: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利息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的不属于高利贷,需要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才属于高利贷。根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贷要偿还,但是只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需要偿还,如果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高利贷还不上可以尽量搜集证据证明该贷款属于高利贷,向法院起诉只归还合理范围内的本息。如果高利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当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时,借款人可以不偿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已经偿还了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进行归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