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上一任老板没有机会扣除我的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6 21: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正当理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足额进行给付;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通过去劳动局投诉、申请仲裁、协商等方式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公司不可以随意扣除员工的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及时去法院起诉,也可以先去劳动局投诉,不管怎样我们都需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任务完成没有按照绩效规定发放绩效工资,属于未实现承诺,就算是扣工资,也要有足够的绩效工资发放证据说明问题。
  • 法律分析:老板克扣员工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一般由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般情况下,不发工资的这种行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