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商量一下,我也从网上贷款,填写了身份证号码的银行卡信息,结果说我在贷款时填写了银行卡信息错误。现在让我支付1万元的保证金,作为资金流对接,我可以得到我申请的2万元和1万元的保证金。我现在该怎么办?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6-06 22: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银行卡信息填写错误,提现不成功,没收到款项,这种就是套路贷,套路贷以各种诱饵如急速放款、低利息等骗借款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违约金也会写得很高就是看准急需用钱的人,不要相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不用,可能是套路贷。常见套路手法:先下款到您的APP账户,但是您想要提现,要么出现卡号错误提示不能提现(拍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银行卡照片发给给对方),要么就是要您充值会员才能提现,然后要您交解冻金、保证金、会员费等,他们还会打出银监会或是保监会的幌子,如果不转账给他们或是您想取消这次贷款,他们就会说贷款合同已生效,您不打款也一样需要还本金与利息。
    即便您支付了上面所说的款项,他们又会以其他名义又要您打款,账户上的贷款永远也到不了您的银行账户,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千万不要转钱给他们,很可能遇到了诈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这种事情一看就是诈骗信息如果银行卡号填错了是没有任何可能贷到款的也不会通过的。因为都是要验证的。所以不要在网上贷款有事情的时候可以跟自己的父母商量跟父母借钱然后一边工作一边规划还钱就可以。
    网上就易上当受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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