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红绿灯的责任,由西向东与由北向南的车辆相撞的十字路口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7 03:4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两车相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双方都属于正常行驶且未避让导致的事故,负同等责任。
    具体按照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两车相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双方都属于正常行驶且未避让导致的事故,负同等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法律分析】: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撞车,责任认定需要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如果没有遵守上述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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