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年,孩子两个月,现在想和老公离婚。结婚后,他父母付了20万元的首付买了一套房子。买房合同上写着我的两个宇,房子还没交房,也没有房产证。贷款48万是我们一起去货的主货人。我怀孕一年了,除了两个月,他一直还房货。现在这个房子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7 04:3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的分割:如果房子是由婚前一方买的但是婚后共同偿还了房贷,那么房子可以判给婚前买房子的一方,但是要给另一方适当补偿。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买的,那么原则上一人一半,平均分割。
    如果房子是有人在婚前购买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了,房子的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以其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房子是由婚前一方买的但是婚后共同偿还了房贷,那么房子可以判给婚前买房子的一方,但是要给另一方适当补偿。
    如果房子是有人在婚前购买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
    不管你有没有过错,她都无权要求你净身出户。是不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最终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纠正一个观点,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是不是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也没有什么贷款你一直在还或者她一直在还,是大家一起在还。
    所以这套房子至少有你一半产权。
    除非该房产是由你父母出资购买,且只登记了你一个人的名字,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
    首付部份是你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份为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