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解除债务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债务追讨
2023-06-07 07: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而对债务人高消费进行限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列入失信名单后可限制其高消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 法律分析:而对债务人高消费进行限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列入失信名单后可限制其高消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一,依法主动解除。
    1.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完全履行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被执行人员从限制高消费名单中移除。
    2.原法院裁决错误,经被执行人通过申请法院再审委员会再审、上诉、检察院申请抗诉、重审等措施后,推倒原法院裁决的,原法院应将被执行人从限制高消费名单中移除。二,依申请被动解除
    1.原被告当事人达成谅解。此种情况基本是双方达成履约计划的共识或原告以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可以更好的进行还款或履约。
    2.被执行人提供了足够的第三方担保并提供了履约的详细计划,人民法院根据判断,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不但没有风险,反而更有利于被执行人更快地完成履约义务,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而进行解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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