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租户,房东没有扣押金。当时租房子的时候,房子的很多地方都损坏了。我拍了几张表面上看起来严重损坏的地方发给房东。我没有拍得很好。结果,房子现在不租了。房东来检查房子时非常小心,说有些东西是我们损坏的。那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6-07 07: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起诉房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 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可以报警,由民警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损坏赔偿的话,可以从押金里面扣除损失的费用。不够的要求承租人补上差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