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7 07: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问题:
    1、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应该如何处理;
    2、交通事故由那个部门进行处理;
    3、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有异议的如何救济。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如下:
      
    (1)第一时间报案。
      
    (2)现场处理。
      
    (3)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6)向法院起诉。
      
    (7)保险理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立即进行抢救,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未造成人身伤亡,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有争议的,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无法解决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