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12岁能改成继父的姓吗

2023-06-07 07: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父母可以为想改名字的8岁孩子更改名字,由其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然后携带申请报告、小孩的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十岁孩子有改名字的权利。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都有权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但是10岁的孩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的变更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并且其法定代理人还不能私自更改孩子的名字,需要经过孩子父母一致同意,孩子的名字才能进行修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10岁孩子一般是享有改名字的权利的。但该权利应由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都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但是,10岁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权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同意、追认,即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也即应当由父母双方共同决定,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决定更改。法律依据:10岁孩子一般是享有改名字的权利的。但该权利应由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都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但是,10岁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权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同意、追认,即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也即应当由父母双方共同决定,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决定更改。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