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头桥没有护栏,老人不小心骑电动三轮车从桥上掉下来,哪个部门要负责?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7 07: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建立和完善全市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应急机制,成立快速、高效的领导小组,实行首长负责制;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社会化工作模式,推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道路管理者负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未及时清障引发交通事故。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妨害通行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对被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应尽的职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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