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无证违规开网约车罚平台也要罚个人,针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未取得相应证件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对涉及到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车辆驾驶员分别实施处罚。将对驾驶员进行1万元行政罚款和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同时将对网络平台进行10万元行政罚款的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