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征兵体检初检过了,公司不给请假怎么办。还说没有假请了,不来就等于自离,那上个月工资还没发,不等于白干了一个月?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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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31天中请假6天,如果请事假的,当月工资=(月工资/当月工作日总数)x(当月工作日总数-6);属于病假的,当月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自然月天数*
0.8]-[标准工资/(当月自然天数-6天)];其他。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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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为疫情被辞,可以向
劳动监察行政部门申请介入;可以直接向当地的
仲裁委申请
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
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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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病假,若符合公司规定的,公司不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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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