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人老家办过宴会没领结婚证,女方有性恐惧,不能同居,结婚彩礼10万离婚男方要30万女方该怎么办?

彩礼
2023-06-07 08: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形可以不予反还彩礼: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四、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彩礼款应全额返还;但超过六个月且因给付彩礼方提出解除婚约的,返还不超过彩礼款总额的9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另一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但是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的,虽然未登记结婚,法院也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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