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刚十八岁,怎么索要生活费教育费

子女抚养
2023-06-07 08: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父母双方都不尽抚养义务的,孩子的监护人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如果一方父或者母不尽抚养义务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索要孩子的抚养费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索要子女抚养费。若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费达成协商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裁判,且法院确认子女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对于成年子女,父母没有支付其读研费用的义务,但若成年子女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教育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