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证上的经营者名字不能变更成直系亲属。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是根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
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定的,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则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补办申请等。
其中,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为许可类事项的申请;其他申请类型为管理类事项的申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有权对辖区内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烟草专卖局应当自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