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上海企业破产、破产的申请程序?

2023-06-07 09: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上海可以申请个人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才进入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企业破产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法院裁定受理;
    3、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并确认债权;
    4、召开债权人会议;
    5、法院宣告企业破产;
    6、财产清算;
    7、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8、企业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当债务达到或超过全部资产时,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一、企业破产申请流程是什么
    1、企业破产申请流程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企业向省 协调小组提出的破产申请 ;
    2、主管部门和主要债权银行同意破产的书面意见;
    3、企业的破产预案;
    4、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破产企业连续 3 年亏损资不抵债财务决算报表;
    6、填报《企业破产计划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