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月15日成为正式员工,2月为员工购买1月份保险,12月16日至12月31日和试用期未购买社会保障,用人单位违反什么法律,应如何赔偿员工

社会保险
2023-06-07 09: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试用期不交社保,我们可以跟公司协商。在入职之前就就可以谈清楚,试用期也要给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企业协商不妥,公司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保,接下来就可以进行劳动监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的人员跟公司进行协商,试用期给职工缴纳社保;劳动监察协商无果后,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
  • 你好!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 法律分析: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的标准是:
    一、以单位违法不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用人单位将被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