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现在还能从外地迁入天津集体户口吗?

2023-06-07 10: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集体户口不能长期使用,集体户口是一个单位为解决聘用外省市人员户籍的问题,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而获得的户籍登记地址。一般一个单位要达到一定的人数规模可
    以开户,不足的招聘人员的户口集中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市场。
    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佳居民户口中
    间的特殊户口。
    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你好,这个是可以的。
    操作步骤如下:
    1、携带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到迁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派出所同意落户后会给你开具法律依据:《准迁证》,一式两份。
    2、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3、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一联)返回迁入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法律分析:不能。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