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给别人几万块钱当时没有借条,好几年了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06-07 11: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借条的钱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并且借款人未还款,也未超过诉讼时效的,则可以要回来。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对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没有借条的钱,法律上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当事人需要收集足够的其他可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收集到相关证据,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一起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没有借条的钱,法律上也可以要回来,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借条,则可以在借款人还款的时候出具一份收条,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