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亲戚问我借了二十万,我想让他打张借条给我,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2019-05-24 06:00: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条是用来正式借款事实的凭据,当借条持有人凭借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借条持有人只需要简单向法官陈述借条形成的事实即可,不需要详细地证明。因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你可以用两种方式写借条
    1、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之前,要求借款人重新打借条,如果借款人不肯就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根本不写还款日,因为,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由还款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写还款日,就是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开始起算。由于没有还款日的借条中,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债务人要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借款人证明)。而无明确还款日的保护时效是20年,如果自借款之日20年内你还不主张债权,你完全丧失债权。
  • 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最后,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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