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男子户口在外地,现在在深圳工作,我的户口本和结婚证不在深圳。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6-07 12:3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地户口在深圳起诉离婚有以下手续:
    1、需要先去对方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
    2、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在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在深圳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人住所地法院。若一方户籍在深圳或者在深圳已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婚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对于符合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也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需要举证证实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予以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外地户口的当事人想要在深圳起诉离婚,就需要在深圳居住超过1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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