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任借银行的钱没有还,但是现在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他却把我的手机号码变成了紧急联系人,现在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07 12: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对方借钱不还的处理方式如下:
    1、通过电话和信件收集证据,经常打电话给对方,询问对方还款时间,打电话时要注意记录,防止对方钻法律漏洞,提前保留证据;
    2、亲自到对方公司或家中上门催收;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可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律师可通过谈判、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进行催收;
    4、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同时提出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财产等财产,以免对方转移财产;
    5、通过媒体向对方施加舆论压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法律分析:紧急联系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紧急联系人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作用仅仅是在联系不上当事人时的紧急联系方式,您只是会遭受到信息的骚扰。但如果真的是亲友或同事的话,最好及时联系他,提醒他尽快还款。
    毕竟欠钱不还是会影响他的征信记录的。征信黑名单的后果:
    朋友借钱不还,若借钱的时候并没有欺诈的行为,是不属于诈骗的。公安机关不受理。 若借款人拒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查明案件的事实以及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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