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学教育机构学费学了一年不想学,可以退费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07 13: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般可以退费。
    1、若因机构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机构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2、机构开课前,学生因其他原因申请退费的,依照合同的规定退费方式进行退费操作。
    签订协议前务必看清协议内容,协议中有相关退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般可以退费。
    1、若因机构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机构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2、机构开课前,学生因其他原因申请退费的,依照合同的规定退费方式进行退费操作。
    签订协议前务必看清协议内容,协议中有相关退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般可以退费。
    1、若因机构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机构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2、机构开课前,学生因其他原因申请退费的,依照合同的规定退费方式进行退费操作。
    签订协议前务必看清协议内容,协议中有相关退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