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单方承诺是否可单方收回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07 13: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方承诺是不可以随意反悔的。民事主体一旦作出允诺的意思表示,不允许随意撤回,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单方允诺是指一方单方向对方作出某种许诺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承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自作出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单方承诺如果只有单方义务,没有单方权利单方可以收回。单方承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同时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单方作出的承诺有效。单方承诺也可理解为赠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被赠与人不表示拒绝,则此赠与行为成立。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