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人放过高利贷,但只要我还了本金,现在我又向那个人借钱了,但是没有高利贷。借据上写的欠款和实际借的数字一样。现在对方不还钱,我能起诉吗?

民间借贷
2023-06-07 13: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别人贷款别人不还的,依据法律程序先催收再向法院起诉。先让其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因为拖延还款产生的逾期利息。在这之后依然选择不还钱,就可以依程序向人民法院就欠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查验属实的,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以及逾期利息。
    判决之后依然拒绝履行判决还钱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偿还欠款,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可以起诉的。
    依据规定,借了高利贷后不还款的,对方可以起诉借款人,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审理案件。但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只支持法律规定的利息。
    借了高利贷后不还款的,对方可以起诉借款人,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审理案件。但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只支持法律规定的利息。
  • 法律分析:高利贷不还可以起诉,如果债务人借了高利贷不还,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