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对方不让接孩子,还威胁孩子不让见母亲,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6-07 14:0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了对方不让见孩子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协助。法律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的办法:双方可以再次就子女探望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效判决,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了对方不让见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法院判决中止探望孩子的,把中止事由消灭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