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下父母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7 14:3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的房子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有可能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子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有可能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