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物业经理归谁管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07 14: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小区物业归哪里管理
    1、小区物业归物业管理处管,有的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的城市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具体可以咨询所在地城市管理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物业不负责任怎么办
    物业不负责任,可以通个以下方式投诉处理:
    1、找物业经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或者是物业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就可以;
    2、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
  • 物业公司一般归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在县市一级,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管,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房管局。在房管局内部均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负责对行政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公司和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物业公司归房管局下属的物管科管理。
    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对于物业公司的一般性问题,可以向选聘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投诉,责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改正。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