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干了三天,没签合同怎么要工资

讨薪
2023-06-07 14: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签合同干了3天有工资。只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不论是否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付给相应的报酬;用人单位拒绝发放的,可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要自己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是劳动者要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要自己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是劳动者要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要自己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要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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