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社会保险
2023-06-07 15:0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公积金能提取: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出境定居的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拿着相关的材料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
    1、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视情况而定,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条件:
    1、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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