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诉法第八十二条怎么判刑

刑事辩护
2023-06-07 15: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规定:
    (1)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
    (2)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
    (3)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当事人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人犯罪的;
    3、如果在犯罪嫌疑人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情况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刑法》第八十二条是对假释程序的规定,假释的对象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求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能否判刑要看人民法院的裁定。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