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求我调岗,我不同意,然后打算离职,请问我提交离职后还要带够30天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6-07 15: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对于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离职的。

  • 一、不同意调岗多久可以开除
    1、不同意调岗一般不可以开除。工作岗位和工资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经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的。因此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用人单位因此而开除劳动者的,属于不正常开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不同意调岗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不同意调岗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合法。用人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常因为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人员变化、劳动者自身原因,希望对个别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而通常情况下,员工也不愿意到自己不喜欢、不擅长、不熟悉的领域重新开始、重新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因此,用人单位通常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来解除,这样轻易地作出解除是违法的情况。
  • 法律分析:不论是员工自己辞职,还是公司辞退,都是需要一定的时间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辞职或者辞退都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话,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换岗位显然是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不与本人达成一致就强行变更,属于违反相关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