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微信里给别人转账2000后人跑了报警还能追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06-07 16:1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给陌生人转账了报警能追回吗
    1、给陌生人转账了报警能不能追回,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安机关抓捕到犯罪嫌疑人,并且追缴成功其违法所得的,则对于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会及时返还给被害人;
    (3)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相关线索就无法抓捕到犯罪嫌疑人,不能追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报案的流程是什么
    报案的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会根据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说清楚,表述得清晰,最后签字,之后派出所就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配合民警随时侦查以及通报办案进展。
  • 微信给别人转账一万,现在想要回对方不给,报警不一定能要回。
    欠钱不还,属于违法行为,违反的是民事法律,而不是刑事法律,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公安机关不能介入。如果债务人欠债太多无力偿还,那么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法之一解决:
    1、和债权人协商分期,延期或减免债务;
    2、对方不同意延期或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要积极应诉,争取分期或限期;
    3、法庭不支持债务人分期或延期的,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
    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4、债务人实在没钱可还的,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钱也是无法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微信给别人转账一万,现在想要回对方不给,报警不一定能要回。
    欠钱不还,属于违法行为,违反的是民事法律,而不是刑事法律,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公安机关不能介入。如果债务人欠债太多无力偿还,那么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法之一解决:
    1、和债权人协商分期,延期或减免债务;
    2、对方不同意延期或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要积极应诉,争取分期或限期;
    3、法庭不支持债务人分期或延期的,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
    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4、债务人实在没钱可还的,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钱也是无法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