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是否有责任在上下班期间驾车导致他人死亡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7 16: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班路上出车祸死亡,公司是否有责任,一般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能够构成工伤,公司就需要承担责任;
    2、如果不构成工伤,公司就不用承担责任。
    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如果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要看在这起车祸中承担的是否是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的有以下条件:
    1、上下班途中,在正常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加班的上下班途中或单位同意请假提早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2、在交通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材料,责任划分职工属于无责任或次要责任方;
    3、交通事故伤害,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如果上下班发生单车事故,也应该认定为交通事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下班路途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要看是不是本人主要责任,如果不是本人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