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是什么,民事诉讼调解调解是否有效

起诉离婚
2023-06-07 16: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民事诉讼调解的法理基础在于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达成的合意受法律保护,并优先于法律的一般性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1、民事调解书对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确定会产生效力,原先有所争议的法律关系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当事人从此不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
    2、当事人达成调解书之后,在法律上争议已经得到解决,自然诉讼也就会结束。
    3、民事调解书生效之后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与确定的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的效力与判决书的效力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力。法律依据:《中华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