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工作两个月不打招呼就可以直接离开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7 17: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分两种情况:在一个月之内可以直接走,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在一月内想要辞职,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因为此时用人单位并没有违法行为。超过一个月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流程为: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
    2、劳动者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3、用人单位出具离职的证明。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老板可以同意员工提前离开。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自己被劝退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劝退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金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符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属于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可以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不可以直接离职走人。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