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宅基地后面空地的归属权

土地纠纷
2023-06-07 17: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房前屋后的土地是在宅基地或土地使用证的范围内,那么房屋产权人则有使用的权利;不在范围内,那么产权人就没有使用的权利,因为这部分土地属于公共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房前屋后的使用权应根据其范围决定。若房前屋后的土地是在宅基地或土地使用证的范围内,那么房屋产权人则有使用的权利;若不在范围内的,那么产权人就没有使用的权利,因为这部分土地属于公共区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物权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办理相应的审批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