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经常虐待孩子,我想和他离婚,请问,我可以请求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吗?

离婚
2018-08-09 13: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我与丈夫商议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协议,但他反悔,我应该怎么办?这份协议是否可以作为家庭财产情况证明? 可以起诉,协议可以做证据
    2. 丈夫的朋友作伪证说丈夫欠他5万元,对我不知情不同意的债务我是否可以免责? 要看证据情况。
    3. 我的孩子1岁2个月,我是否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 一般是你来扶养。
    4. 精神虐待如何定性?如何举证? 不是过错。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根据民事法律的性质和规定,男方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后,法院才会支持。如果男方不提出,可以不返还。 在亳州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实务中,在领取结婚证以后一年以内离婚的,一般返还40%左右;一年至两年间离婚的,返还20%;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最多可以再增加10%,但是需要男方提出证据证明造成其经济生活困难。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对方没有尽到照顾和支持家庭生活的义务,可以要求离婚。
  • 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