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期间公司发了我保底工资,产假结束想直接辞职,那么之前发的保底工资需要退还给公司吗?

妇幼权益
2019-05-24 07:3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生育保险 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你好!
    一、关于产假,休息一月明显不合法,公司不能以此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你由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二、项目提成公司无权扣留,应按相关制度发放;
    三、不上班的处罚应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能笼统计算罚款1000元。 综上,你可主张相关权益,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可来电与我联系。
  • 假期内,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你如果在保持A公司劳动合同前提下,如果要和B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须经A公司同意。因此,建议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注意哦,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哟,不是辞职哟,辞职是不接受当前工作,请求离开,既然是请求,就须批准,是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