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3-06-07 22: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准备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审查立案;
    2、通知履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诉讼当事人所提起的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收到执行申请书;发出执行通知;进行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