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别人做的贷款,以我的名义,但是这个人现在还不上了,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07 22: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追讨债务,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 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
  • 替别人贷款别人不还的,贷款人会对名义借款人进行追讨,这样名义借款人就要承担偿还责任,名义贷款人偿还完之后可以找真正的债务人追偿。一般在向法院起诉时,银行可能会去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到时候就会冻结本人的存款或者查封不动产、车辆等财产。
    而且名义借款人,即本人,不仅会受到财产上的损失,还会影响信用记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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