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知道如果父母离婚,和父亲在一起,不给孩子生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6-08 01: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离婚了不给孩子生活费的话,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不给抚养费法院会受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所谓抚养,就是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饮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夫妻一方不能亲自照顾子女,或者不能与子女生活在一起,那么其必须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只要是父母,就必须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能因为离婚而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因为离婚涉及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不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不可以的。
    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法院是会受理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