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常驻大连还需要回户口所在地离婚吗?

协议离婚
2023-06-08 02: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仍然须要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无法在双方共同工作、生活的外地办理。
    2、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但现实中夫妻双方共同在外地工作、生活,不便或不愿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不少,此时,如果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只是需要搜集相应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首先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其次可以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但现实中夫妻双方共同在外地工作、生活,不便或不愿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不少。
  • 如果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就应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并且不愿意回登记地办理离婚的,另一方就只能去往该地区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都在外地,并且在同一个城市,一方提出离婚,就可以由该城市的法院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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