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自行车撞伤6o多岁的老人,对方要求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怎么算?没有住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8 02:5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车祸事故中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有谁出
    1、车祸事故中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一般有肇事者出。营养费由部分医疗费用不超过1万元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会有专人负责调查,只需要提供保险单和事故确认证明。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一天多少钱
    误工费一天多少钱,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的,是以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为界,分采用两个计算标准:
    1、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对无固定收入的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为准计算。
    如果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则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这样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的收入情况属于事实问题,需要通过证据来进行认定。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
    (1)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
    (2)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3)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 护理费用标准一般按照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计算,不能提供护理人员误工损失证明的,可以参照当地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当地法院一般对此有专门的政策性文件,规定有护理费赔偿标准。另外,护理期限需要结合伤情,可以由医生出具医嘱,证明需要护理的期限。
    医嘱不明确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根据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期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根据相关政策,交通事故的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一般会按照根据所在地居民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的,因为营养费的具体计算标准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说明,同时也不能从医学角度加以论证事实,所以具体还会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是年老体弱受或是受伤较重的情况下可以索要营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