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宅基地之间的胡同归谁

土地纠纷
2023-06-08 02: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家宅基地之间胡同归谁,主要看胡同产权是归谁的。如果登记在当事人的宅基地登记证上,就属于自家拥有。但是如果是公用的,即两家都有使用权。对于具体的如何使用,可以由双方进行约定,以双方约定的约定为准。
    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材料
    1、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这个主要看胡同产权是归谁的,如果登记在你家的宅基地登记证上,就属于你家拥有。但是如果是大家公用的,即两家都有使用权。对于具体的如何使用,可以由双方进行约定,以双方约定的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居民每户只能合法拥有一处宅基地。但实际上在农村,由于各种原因,一户多宅的情况还是为数不少的。是可以的,但前提条件是一户多宅没有宅基地人为纠纷,所谓的人为纠纷指的是有人对这个宅基地的归属有异议,比如自己的兄弟、叔伯等。
    如果宅基地产生归属纠纷,可以找到有纠纷的人进行协商处理,然后将宅基地归属划分到其中一方的名下,再去进行宅基地确权。值得注意的是这宅基地不属于非法侵占农田,目前我国对于基本农田管理严格,如果房屋新建在基本农田上则会要求拆除,但如果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看地方村集体以及政府对于这处宅基地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